当前位置:首页 > 古诗词 > 田登作郡文言文翻译(田登为郡守文言文翻译及注释)

田登作郡文言文翻译(田登为郡守文言文翻译及注释)

longhaowen2022-11-02 16:12:48古诗词11
州官放火 田登作州官的时候,忌讳别人说或写自己的名字 ,假若有人冒犯了,田登定会勃然大怒,无论是官是兵,都要被毒打一顿。因为这个缘故,全州的人都把灯叫做“火”。到了元宵节放花灯,州政府所在地才允许人们进来游玩观赏,为此,办事官吏在街上出了一张告示,上面写道:“本州依照惯例,元宵节放火三天 。” 【原文】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明·谢肇淛《五杂俎》)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龙好文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 请联系站长删除

本文链接:https://haowen.longge2021.cn/post/43146.html

分享给朋友:

“田登作郡文言文翻译(田登为郡守文言文翻译及注释)” 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