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古诗词 > 商鞅立信文言文赏析(商鞅立信的启示)

商鞅立信文言文赏析(商鞅立信的启示)

longhaowen2022-10-24 12:17:02古诗词13
原文 商鞅令①既具②,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③南门,募民有能徙④置北门者予⑤十金⑥。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⑦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⑧下令。 注释 令:指变法的法令。 既具:已经准备就绪。 市:市场。 徙:移动,迁移。 予:给。 金:古代单位。 辄:就。 卒:最终。 译文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准备就绪,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百姓有能够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就赏给十金。百姓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运木头。商鞅又宣布命令说:“能够把木头搬运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就赏给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法令。 人物介绍 商鞅:(前395年一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法家代表人物。 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被秦孝公赐予商於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后,商鞅被公子虔诬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尸身被运至咸阳车裂。 出处 西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 启发与借鉴 商鞅通过“徙木立信”,取得了民众对于国家的信任,为自己变法法令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信用不仅是一个国家的重宝,对于个人而言亦然。古人云:“言必信,行必果。”诚是为人之本,信乃立身之道,诚信是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前提。做人诚信与否,是一个人品德和人格的体现;做人诚信与否,是能否赢得别人尊重和友善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龙好文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 请联系站长删除

本文链接:https://haowen.longge2021.cn/post/31505.html

分享给朋友:

“商鞅立信文言文赏析(商鞅立信的启示)” 的相关文章

八阵图2022-09-02 01:39:09
把酒问月2022-09-02 01:39:13
春望2022-09-03 06:27:54
前出塞九首2022-09-04 0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