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句是可以出现三连平的。
如果不是格律诗的话,句末也可以出现三连平。诗词格律很严谨,但绝不是一成不变。
传统说诗词的格律,有一个说法叫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也是吟诵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对于七言来说,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有变化。
如果是五言,则是一、三两字。由于这种规律的存在,使得格律既严谨,又灵活。
但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句口诀不能包打天下。对于收平声韵的句子(仄仄)—平平—仄仄—平来说,假如一三五不论,变成仄仄(或平仄)—仄平—仄仄—平,这就犯了孤平,是诗中大忌。
传统认为孤平是指这一句式除了韵脚祇有一个平声字,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比如平仄—仄平—仄仄—平一句,除去韵脚有两个平声,但它依然犯了孤平。实际上,七言句是从五言句扩展而来,我们看格律,要把七言也当成五言看,看后五个字,只要五言的句子是仄平—仄仄—平,那就是孤平,所以孤平应该定义为:“五言或七言的后五字,除去韵脚只有一个平声。”
孤平一般而言需要补救。补救的方法,就是把仄平—仄仄—平变成仄—平平—仄平,让那个孤平后面的仄声字变成平声,也就是说,让双平步往后挪个一个音位,这样就成了。
(如:北风吹白云、客行悲故乡、枳花明驿墙、笑问客从何处来、双鬓向人无再青……)同样地,(平平)—仄仄—仄—平平这一句,如果按照一三五不论的口诀,第五字的仄似乎可以变成平声。然而事实上不行。
这样,就形成了三平尾,是近体诗中绝对不能出现的错误。而且,出了这个问题,根本无法补救。
三仄尾是诗词术语,一般是指一句诗中后三字为仄声的话便为三仄尾。 对于“三仄尾”是否合律,仍在争论中,目前尚无定论。但我们读唐诗,唐人是并不绝对避“三仄尾”的,即使到清代,虽对律诗格律要求严,但认为“平平仄仄仄”是拗律句。
可以出现三仄尾,但是对句要拗救。(对于三仄尾,个人观点是:一,初学者不宜先学拗律,故最好是先学律诗正格;二,用三仄尾不为出律,但对句宜严格按要求。三,三仄尾类的拗句最好用于表示拗怒类感情或提起读者注意处。)
1.出句:平平仄仄仄。对句通常是:通仄仄平平。 例句:王湾“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谁怜一片影,相失万重山”、“星临万户动,月傍九宵多”;李白“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岑参“晴开万井树,愁看五陵烟”;王绩“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卢伦“殷勤报贾傅,莫共酒杯疏”、“今来部曲尽,白首过萧关”;李颀“秋声万户竹,寒色五陵松”;张谓“还家万里梦,为客五更愁”;崔颢“川从陕路去,河绕华阴流”;孟浩然“崔途迹未朽,千载揖清波”;皮日休“何时石上月,相对论逍遥”;刘禹锡“弥年不得意,新岁又如何”;赵嘏“星星一镜发,草草百年身”;许浑“僧归下岭见,人语隔溪闻”;韦应物“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等等,不赘列。
2.出句:仄平仄仄仄。对句则有二说。 一是,由于出句是大拗,故以对句尾三字“三平”救。对句便是:通仄平平平。 例句:沈佺期“四蹄碧玉片,双眼黄金瞳”;韦应物“可怜白雪曲,未遇知音人”。此种句法前人称双拗。如,杜甫“欲陈济世策,已老尚书郎。”方回评:“济世策三字皆仄,尚书郎三字皆平,乃更觉入律。”纪晓岚云:“此亦双拗,乃济、尚二字回换,非三平、三仄之谓。” 二是,清代董文涣《声调四谱》中说:“若再拗首字为‘仄平仄仄仄’句,或又三四拗救为‘仄平仄平仄’句,则拗极矣。而下句则断断用‘平仄仄平平’不可易也。”则对句是:平仄仄平平。例句:祖咏“楚山不可极,归路但萧条”。 其次,看出句仄起式(指第二字仄)。三仄尾,则会出现四仄:平仄仄仄仄;五仄:仄仄仄仄仄。对句当以第三字平声救,为:通平平仄平。 四仄如:杜甫“幽意忽不惬,归期无奈何”、“南雪不到地,青崖沾未消”、“行色递隐见,人烟时有无”、“乘尔亦已久,天寒关塞深”、“小雨夜复密,回风吹早秋”、“河汉不改色,关山空自寒”,“摧折不自守,秋风吹若何”、“春宅弃汝去,秋帆催客归”、“鹰隼亦刷子猛,乌鸢何所蒙”;孟浩然“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岑参“终岁不得意,春风今复来”;许棠“闲赏步易远,野吟声自高”;李商隐“肠断未忍扫,眼穿仍欲归”。等等。 五仄如:杜甫“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悄悄素浐路,迢迢天汉东”、“乱后碧井废,时清瑶殿深”;李白“待月月不出,望江江自流”;王昌龄“响发调尚苦,清商劳一弹”;贾岛“此地际会夕,当时雷雨寒”;李商隐“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等等。
应该是说在格律方面写的不好。
连平一般是指在诗句结尾时三连平,绝句、律诗等近体诗讲究平仄,有固定的格式,比如平平仄仄仄平平,但如果写成了平平仄仄平平平,那就是失格,被称为"三连平",是写近体诗大忌。
无韵脚,韵脚是韵文(诗、词、歌、赋等)句末押韵的字。一般是指整句的最后一个字,采用上下隔句相对应同韵的字,这就叫做押韵。无韵脚简单来说就是不压韵,是不符合格律要求的。
所以,连平,无韵脚,是说这首诗在格律上处理不当,写的不好。
个人体会,“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只是古代文贤为做律诗便利而定下的变通规则,既能充分发挥作者的意境和文采,又能保持律诗抑扬顿挫的韵调。但并不是宋词所必需。律诗的要点在于按律(包括允许的变格),而宋词的要点在于靠谱(变格属于自度曲。),故有“做诗填词”之说。在下看过一些词谱,虽然词谱中某个词牌或有数种变格,但一旦定格,则必须根据原谱平仄要求来填词,除非规定了允许可平可仄的字,其他的一旦改变了平仄,哪怕意境再好,也已经不是原调了。
另外,孤平和三连平是做律诗的忌讳。是错句,并非拗句,是无法拗救的。
而所谓的“三连仄”和“两仄夹一平”的“孤平”,似乎是现代人为了提高写律诗的难度而后创出来的规矩。看过些许古代诗词的爱好者一定会发现,含有“三连仄”和“两仄夹一平”这些现代律诗忌讳的诗句,在唐诗宋词中有很多。
顺便说一句,在百度上搜索来的律诗格律,七律似乎没有敢在第五位标明可变平仄的,五律则是第三位。其实,标准律句中只有“平平仄仄仄平平”那句第五位不能变,一变就错成了三连平之句。而“仄仄平平仄仄平”这句,第三和五位需要同时变;只变三位为仄,就错成了律诗忌讳的经典孤平。
祝您学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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