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蒙古族人民喜爱的一种传统体育活动形式。
每年农历6月初四开始的为期5天的那达慕,是蒙古族人民的盛会。那达慕是蒙古语的译音,意为“娱乐”或“游戏”。
那达慕那达慕是中国蒙古族人民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传统活动,也是蒙古族人民喜爱的一种传统体育活动形式。"那达慕"是蒙古语的译音,意为"娱乐、游戏",以表示丰收的喜悦之情。
每年农历六月初四(多在草绿花红、羊肥马壮的阳历七、八月)开始的那达慕,是草原上一年一度的传统盛会。 那达慕或以嘎查(村屯)、苏木(区乡)为单位,或以旗县为单位举行。
那达慕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大型那达慕,摔跤选手为512名,骏马300匹左右,会期7~10天;中型那达慕,摔跤手256名,马100~150匹,会期5~7天;小型那达慕,摔跤手64名或128名,马30或50匹左右,会期3~5天。
无论何种民族与宗教信仰的人,均可报名参加。
《中国诗词大会》赛事规则
每场比赛都由个人追逐赛和擂主争霸赛两部分组成。
通过抽签产生的五位挑战者,将参加个人追逐赛的比拼,百人选手团与挑战者共同答题,如果百人选手团答错,其面前的战船将会被击沉,每道题的沉船数量即为挑战者的得分。每位挑战者最多可答十道题,五位挑战者中总分最高的一位,与百人选手团中答题正确率最高且最快的选手(从第二集起为守擂擂主),将进入擂主争霸赛,争夺本场擂主席位。观众可以通过扫描屏幕下方二维码或下载央视影音客户端,参与答题,赢取大奖。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文字号】【颁布时间】1980-9-10【失效时间】【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80年【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五届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0年9月10日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予公布,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委员长 ** 1980年9月10日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结 婚第三章 家庭关系第四章 离 婚第五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二章 结 婚第四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五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七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第八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三章 家庭关系第九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十一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二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十三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四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十五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十六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第十七条 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第十八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十九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一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二十三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姊,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第四章 离 婚第二十四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第二十五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二十六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第二十七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八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第二十九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中国诗词大会》第二季自播出以来好评如潮,获得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被誉为电视界的一股清流,成为年初电视节目中一匹最大的“黑马”。
前晚,节目总决赛落下帷幕,“00后”复旦女孩武亦姝不负众望夺得了冠军。综艺和鲜肉霸屏的今天,一档诗词类文化节目为何如此火爆?为此,不少专家从各个角度点评了《中国诗词大会》口碑与收视齐飞的原因。
“中国人诗心不死”,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中国诗词大会》专家嘉宾、原百家讲坛的主讲人蒙曼认为,中国人血液中流淌的诗词基因还在,一旦有一种形式把它展示出来,就会形成一种喷发。蒙曼(现场嘉宾)中国诗词大会打到了鼓点上“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几年前曾有一位网友在网上发帖称,这两句诗自己特别喜欢,但恨才华不够,希望有人能续写两句。
“中国人诗心不死,这就是很好的例证”,蒙曼回忆称,帖子发出后最终有上百万人在跟帖。“从诗经开始,人们非常习惯诗词这种审美方式,愿意用这个来表达感情,虽然这样的文学形式逐渐被放弃了,但是基因还在,《中国诗词大会》打到了鼓点上,一下激发了中国人的诗词基因。”
随着《中国诗词大会》的火爆,“00后”选手武亦姝也得到了网友大量的关注。在蒙曼看来,武亦姝的走红和诗词大会成功的道理相近,因为他们都激发了中国人内心的一种情感共鸣,而并不是因为她夺得了最后的冠军。
因为早在节目刚刚播出时,武亦姝凭借强劲的实力和淡定的心态,就在“飞花令”环节一战成名。当时的主题字是“月”,武亦姝微笑着将《诗经·豳风·七月》的名句“七月在野,八月在宇。
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脱口而出,令大量网友折服其气度和才情,也让不少人高呼,这才是“00后”的正确打开方式。蒙曼认为,激发人们心中埋藏最深的情感,往往会得到奇迹般的喷发,诗词如此,人亦如此。
“我们都喜欢那种国民好闺女形象,谁家里有这么一个姑娘,心里都会觉得特别开心”,蒙曼坦言,“我们心目中对一个女孩不就是这样期盼的吗?希望她很文静,有高雅的品位,学问好,人不做作,落落大方,人淡如菊,中国人对于年轻女性的审美品位,武亦姝都囊括了。”靳智伟(媒介专家)文化的痛点常成传播的热点关于诗或词,中国人有着独特的文化情结。
一部中国历史始终伴随着中国的诗歌史。盛世必言诗,“大江东去”形成唐宋诗词创作的顶峰,“红军不怕远征难”体现着当今中国人的豪情;节日必言诗,所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入世必言诗,“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出世必言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触景时言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生情时言诗,“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闲适时言诗,“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在媒介专家靳智伟看来,虽然在现代诗歌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是自古当中国人遇到天大的困难或灾难时,甚至当我们一无所有时,我们还有诗。
“文化的‘痛点’常常可以转化为传播的‘热点’与多媒体‘槽点’”,靳智伟认为,《中国诗词大会》紧紧抓住了中国受众的诗词文化情结,对于中国古典诗词的意境之美给予了精准的电视阐释。“《中国诗词大会》的热播正是抓住了这样的民族文化基础,通过电视传播手段,让电视受众以‘会诗’的形式与选手对话,与前人对话,与历史对话,与生活对话,并在这一过程中锤炼自己的审美情操”,在靳智伟的眼中,中国古典诗词的多元文化信息,与电视手段的有机结合,也使得《中国诗词大会》形成了诗样传播调性与多元文化传播形态。
“这使得节目充满了诗情画意,在强化哲理的同时没有酸腐的道学气味。”■第二季亮点改进赛制武亦姝若在首季也许走不到最后赛制的创新性是《中国诗词大会》成功的关键之一,它不仅仅可以选拔优胜者,还构成了本节目叙事结构的框架,是节目形成悬念和传播趣味点的重要手段。
《中国诗词大会》则以独创形式的赛制结构——“内循环搏击擂台赛”博得了不少观众的眼球。节目通过海选形成现场百人团成员,百人团通过擂主争夺战形成当期擂主,攻擂失败者重新回到百人团。
这种循环赛制使得比赛形成富有弹性的趣味结构。对于攻擂的选手来说,题目的难度实际上是把双刃剑。
因为高难度的题目可以更多地击败百人团选手获得更高的分值,但也可能将自己打败。低难度的题目自己可以轻松驾驭,但可能无法获得攻擂的分值而导致自我淘汰。
这样的场内循环打分结构,成为节目的一大亮点。然而,这样的双刃剑在《中国诗词大会》第一季总决赛时就产生了爆冷门的情况。
当时,李子琳从节目刚开始便像武亦姝一样因出色的诗词储备量和冷静的头脑获得了网友极大的关注。而后,李子琳一路“过五关,斩六将”一直杀到决赛,却被在最后一期节目中首次攻擂的殷怡航击败屈居亚军。
第一季结束后,很多观众感到大赛的赛制存在着较大的弊端,因此最后的选手获胜名次难以服众。因此,第二季将赛制修改成积分制,比赛一共十场,前九场是通常的比赛,最后一场即第十场则是让前九场表现较优的守擂者、攻擂者和挑战者集中起来同场较。
重阳节习俗 赏菊 菊花,又叫黄花,属菊科,品种繁多。
我国是菊花的故乡,自古培种菊花就很普遍。菊是长寿之花,又为文人们赞美作凌赏菊霜不屈的象征,所以人们爱它、赞它,故常举办大型的菊展。
菊展自然多在重阳举行,因为菊与重阳关系太深了;因此,重阳又称菊花节,而菊花又称九花。赏菊也就成了重阳节俗的组成部分。
宋代《东京楚华录》卷八:“九月重阳,都下赏菊,有数种。其黄、白色蕊者莲房曰‘万龄菊’,粉红色曰‘桃花菊’,白而檀心曰‘木香菊’,黄色而圆者‘金龄菊’,纯白而大者曰‘喜容菊。
无处无之。 明代,在《陶庵梦忆》中记载有:“兖州绍绅家风气袭王府。
赏菊之日,其桌、其炕、其灯、其炉、其盘、其盒、其盆盎、其看器、其杯盘大觥、其壶、其帏、其褥、其酒;其面食、其衣服花样,无不菊者夜烧烛照之,蒸蒸烘染,较日色更浮出数层。席散,撤苇帘以受繁露。”
清代赏菊,如《燕京岁时记》:“九花者,菊花也。每届重阳,富贵之家,以九花数百盆,架度广厦中前轩后轻(轩轾,车前高后低叫轩,前低后高叫轩,比喻高低优劣),望之若山,曰‘九花山子’。
四面堆积者,曰‘九花塔’。”在《清嘉录》中记苏州赏菊活动说:“畦菊乍放,虎阜花农,已干盎(古代腹大口小的器皿)百盂担入城市。
居人买为瓶洗供赏者,或五器七器为一台,梗中置熟铁丝,偃仰能如人意。或于广庭大厦堆垒千百盆为玩者,绉纸为山,号菊花山。
而茶肆尤盛。”另如《金瓶梅》、《浮生六记》等书中也有赏菊之记载。
至今,重阳节期间,各大公园也仍组织大型菊展,并将菊缚扎成各类动植物,人物等造型,十分美观。 登高 重阳最重要的节日活动之一,即是登高。
故重阳节又叫“登高节”。登高所到之处,没有划一的规定,一般是登高山、登高塔。
登高 早在西汉,《长安志》中就有汉代京城九月九日时人们游玩观景之记载。在东晋时,有著名的“龙山落帽”故事。
据《晋书》中《孟嘉传》载,九月重阳这天,晋朝大司马桓温及参军大将孟嘉等人登上龙山(今湖北江陵县西北的一座山),孟嘉观赏山景,连帽被风吹走也不知道。桓温叫人作文笑他,他也不示弱,作文答辩,一时传为佳话。
南朝时,梁人吴均在《续齐谐记》中记载一个神异的故事:汝南人桓景,随费长房游学,费长房要他在重阳这天让家人各作绛囊,盛茱萸系臂,并登高,饮菊花酒,才可免祸。桓景照办了,才逃脱灾祸。
这个故事,生动地反映出重阳时人们的避邪除灾心理。 当然人们登高也不单是攀登而已,还要观赏山上的红叶野花,并饮酒吃肉,享受一番,使登高与野宴结合起来,更有吸引力。
如隋时孙思邈《千金方·月令》:“重阳日,必以看酒登高远眺,为时宴之游赏,以畅秋志。酒必采茱萸、菊以泛之,即醉而归。”
记隋代风俗,已与后世近似。在南宋的《梦粱录》卷五载:“日月梭飞,转盼重阳。
……是日‘孟嘉登龙山落帽,渊明向东篱赏菊’,正是故事。”南宋韩元吉《水调歌头·九日》上片:“今日我重九,莫负菊花开。
试寻高处,携手摄展上崔嵬。放目苍崖万仞,云护晓霜成阵,知我与君来。
古寺倚修竹,飞槛绝尖埃。”描写了重阳赏菊及登高观景的韵致。
明清时,北京地区登高颇盛,《燕京岁时记》云:“京师谓重阳为九月九。每届九月九日则都人提壶携楹,出都登高。
南则天宁寺、陶然亭、龙爪槐等处,北则蓟门烟树、清净化域等处,远则西山八处。赋诗饮酒,烤肉分糕,询一时之快乐也。”
不论文人百姓,都喜欢登高后在山上野餐、烤肉食用。有些贵戚富家则带上幕帐、烤具、车马、乐器,登高台、土坡,架起幕帐、桌椅,大吃爆烤羊肉或涮羊肉,并唱戏奏乐,听歌看舞。
如清末慈禧太后,每年重阳于北海东的桃花山登高、野餐、烤肉,并架蓝布围障,防止闲人偷看。在玉渊潭钓鱼台等处,也集中了不少登高之客。
故宫御花园里也有登高之山。 又如广州地区,游客多于重阳登上白云山,饮酒赋诗,热闹非凡,影响至今。
在上海,附近无山丘,便把沪南丹风楼及豫园的大假山作为登高雅集之所,也很热闹。至民国年间干脆又登二十四层高的国际饭店。
而近代的北京香山、山东的牛山、江西南昌的滕王阁等等,也都是登高胜地。尤其是滕王阁,因了唐代王勃于重阳节时在阁上写出千古名文《滕王阁序》,更闻名天下。
至于湖北江陵龙山上的纪念晋代孟嘉落帽的落帽台古迹,也吸引着许多游客。 由于重阳为秋节,节后草木开始凋零,所以有称重阳节野游活动为“辞青”,与三月春游“踏青”之说法相对应。
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记:“(重阳)有治看携酌于各门郊外痛饮终日,谓之‘辞青’。”这也是一个颇有诗意的名称。
关于登高习俗的起源,有不同的说法: 一说可能源于古代对山神的崇拜,以为山神能使人免除灾害。所以人们在“阳极必变”的重阳日子里,要前往山上游玩,以避灾祸。
或许最初还要祭拜山神以求吉祥,后来才逐渐转化成为一种娱乐活动了。(古代认为“九为老阳,阳极必变”,九月·九日,月、日均为老阳之数,不吉利。
故而衍化出一系列避不祥、求长寿的活动,并非如魏文帝曹丕所称九为“宜于长久”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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